报案人姓杨,是一名养鸡场的饲养员,他告诉民警被偷的7千块钱本来是准备购买饲料用的,因为这里平时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便将钱锁在在了这间杂物房内。
老杨:“我用一袋包谷把钱压在下面了,钱是用一个蓝色的布包着的,然后我就锁上门,这门也就我一个人拿着钥匙,钱也就这样 没了。”
老杨说当天早上有人来送饲料,这个房间就只打开过一次,当他再进来时钱就不见了。种种迹象表明这名送饲料的小伙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因为事发突然,老杨并没有让他开车离去。
民警得知小伙子姓宋,是饲料厂的司机,期间宋某一直表明自己身上的钱是送饲料的货款。在得知了货款的地点之后,民警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得知对方的货款并没有给。
面对民警的一再追问,宋某突然改口了,他说:“公司也不让赊账,是我自己垫的钱。”
发现情况不对,民警让老杨回避与宋某交谈。
最终,他承认了是自己将老杨的钱拿走了,并且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放在身上,一部分藏在了车门缝中。
宋某:“我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算不算违法,我算是在地上捡的,因为东西一动我就踢到了。我跟老杨认识好几年了,我也可想退回去,可不知道咋退了。”
民警到宋某之前没有违法犯罪前科,这次实施盗窃完全是临时起意,一时贪心。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一时的贪心,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占为己有,那等待你的就只能是法律的制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