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赵某某、齐某某都是80后夫妻,两人买鱼饲料欠下货款,齐某某却说饲料不是自己买的,欠款应该由自己的父亲偿还。到底卖家的钱应该由谁还?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赵某某、齐某某都是80后夫妻,两人买鱼饲料欠下货款,齐某某却说饲料不是自己买的,欠款应该由自己的父亲偿还。到底卖家的钱应该由谁还?近日,法院审理此案,对赵某某、齐某某作出判决。 赵某某和齐某某自2019年7月22日至9月30日期间,从张某某处赊购鱼饲料。2019年8月11日,赵某某和齐某某为张某某出具了955,000.00元为预签订的鱼饲料欠据。二人在出具欠据后给付张某某货款17万元,另退回张某某部分饲料及包装袋,二人尚欠张某某货款本金415,117.00元,张某某因此将二人起诉至法院。张某某要求二人给付自己货款本金415,117.00元,并按月利率1.2%承担该款自欠款之日起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对此,齐某某却辩称:鱼是我父亲养的,鱼饲料也是我父亲赊购的,应由我父亲偿还,我只是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数额由我父亲与原告去计算,签订欠条的时候里面已经计算利息了,不应该再索要利息。 法院认为,张某某与二人间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并判决赵某某、齐某某二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某某货款本金415,117.00元,并按月利率1.2%承担该款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本文转自【二三里资讯】。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关键字】:饲料??赊销? ?水产养殖